在线报名  
洛阳市东升第二中学  


 
校园公告
首页 > 校园公告
洛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省教育厅政风行风评议涉教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05-10

 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市直各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我局制订了《关于省教育厅政风行风评议涉教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附件:关于省教育厅政风行风评议涉教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2013年1月31日
 
      附件
关于省教育厅政风行风评议涉教意见
建议的整改方案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河南省教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教监〔2012〕542号)和《关于政风行风评议涉教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教监〔2013〕42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整改组织实施阶段群众反映的涉及我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重点
      省教育厅反馈涉及我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314条意见建议,涉及市直单位18条和县(市、区)296条,集中表现在办学行为、教育收费、查处教育乱收费、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等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全市教育系统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严格整改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细化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要问题
      (一)办学行为方面。
      1.中小学校存在过分注重学业考试成绩,学生课业负担较重,学生素质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存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不规范现象。
      3.存在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者参与有偿补课现象,教辅材料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4.高中阶段存在中招公开不够、择校生录取不太规范、执行“三限”政策不够严格、计划内招生少、计划外招收高价生多。
      5.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资源分布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存在办学水平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与人民群众接受公平而又良好教育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造成城市学校入学难、入托难现象,一些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
      6.幼儿阶段教育需要加快发展和进一步规范。
      (二)教育收费方面。
      1.存在义务教育收取择校费、高中择校费较高现象。
      2.学前教育收费需要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不一,收费标准较高。
      (三)查处教育乱收费方面。
对教育乱收费查处不力,存在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教育乱收费现象。
      (四)师德师风建设方面。
师德师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对学生需要人性化管理,教师素质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方面。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加强。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加大学校周边网吧、交通、摊点等方面的治理工作力度,改善学校周边环境。
三、整改措施
      (一)办学行为方面。
      1.改革评价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作用,初中升高中把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结合起来实施。认真落实《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化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指定学校合理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达到应入尽入。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格执行划片免试入学政策,严格控制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比上年再下降50%,杜绝超大班额。
      3.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学校或教师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如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4.高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阅卷、录取,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招生时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5.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每批有1—2个县(区)入围;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达标活动,使每所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办学条件;实施“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发展方式,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2013年预算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7366.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6295.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4837.8(已下达2768.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资金12215万元(已下达642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7420万元,食堂专项建设资金4561.9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解决我市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为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每个班级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信息化水平,缩小县域之间学校差距;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附属生活设施建设和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集中力量满足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解决县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6.大力实施《学前教育3年规划》,2013年新建155所幼儿园,解决入园难。加强幼儿园管理,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和“成人化”现象。抓好《3—6岁儿童与发展指南》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教育收费方面。
      1.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学和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钱数”政策。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组织入学考试收费、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和以改制为名的收费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和借读费,信息技术教育(含电教教材费)、取暖费等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按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和规定执行,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严禁以调班名义收费。
      2.严格执行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幼儿园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对未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幼儿进行差别对待;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三)查处教育乱收费方面。
      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源头治理,确保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杜绝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教育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和案件,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部门、学校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问责,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四)师德师风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大力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师德演讲、先进事迹报告会及征文比赛,切实加强师德考核、承诺,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继续抓好并落实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省培”、“市培”计划和实施“特岗教师”计划,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
      (五)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方面。
稳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安全和法制教育,夯实校园法制建设基础;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新思路,新方法,结合实际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稳定。
四、工作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