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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3-05-10

 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市直各学校:

      现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25日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
 
      为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纪委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更好地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加快实现“富民强市”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格局,努力做到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相互促进。
      (一)找准权力运行的制度漏洞。通过广泛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事求是地找出每项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
      (二)制定堵塞漏洞的制度建设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列出年度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及近三年的项目规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间。
      (三)年度内制定出台有分量的制度。在制度建设年活动期间,针对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或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
      (四)向社会公开反腐倡廉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可以公开的,要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简称局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侯超英任组长,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局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落实办公室(简称局落实办),局落实办设在纪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陈武任落实办主任。局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组织领导工作,明确人员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落实办负责日常活动上传下达、材料收集、撰写、台帐建立监督检查及考核验收工作。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由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市直各学校负责本部门、本学校的制度建设落实工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集中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学校要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报局落实办。
      四、方法步骤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从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按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下旬)。
      各部门、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并于4月30日前将实施办法报局落实办。
      (二)制定制度建设规划(2013年5月)。
      1.查找制度建设漏洞。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机关内部、单位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代表等对本部门、本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学校易发多发腐败案件的部位、环节等,找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漏洞。
      2.制定制度建设规划。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规划,提出需要重点防范的部位和需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落实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部门、各学校于5月15日前将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包括征求意见、典型案例、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制度立项规划及完成时限等)报局落实办。
      (三)落实制度建设规划(2013年6月至11月底)。
      1.按照制度建设规划逐条逐项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制定出台的每一项制度及时报局落实办。
      2.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所有制定出台的每一项制度可以公开的,要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社会监督。
      3.加强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四)考核验收(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底)。
      1.单位自查。各部门、各学校要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重点自查和总结制度建设年活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制度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制度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及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评估。各部门、各学校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总结报局落实办。
      2.考核验收。局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适当形式对各部门、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和群众评议意见集中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活动开展认真、材料报送及时、效果明显的部门、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根本保障,制度建设年活动是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坚持把制度漏洞找准、把规章制度建好,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敏感问题放在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推进转变干部作风、治理奢侈浪费,围绕防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公开、有序,防范权力滥用。
      (三)严格督查,注重实效。要把是否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坚持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领导重视、措施过硬、效果明显的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严格追究责任,督导限期整改。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创建新制度,形成新机制。